想起小学时,作文的长度要求大约是六十到一百二十个字。中学时大约是两百到四百个字。台湾或大陆的同胞可能会笑。看看别人的文章,我们发现区区一百二十个字,不过是十二行十个字。大概是一首歌的长度。
不明白为什么以前写一百二十个字也要绞尽脑汁,大概是因为太少写文章的关系吧。其实一篇文章所用的字太少,基本上不能向别人表达什么。写到这里突然想起一些(以前听说的)有趣的对白。
女问男:你爱我吗?
男回答:当然。
女又问:你究竟爱我有多深?
男回答:很深很深,象大海一样深。
女又问:大海?是南中国海还是太平洋?
男答道:当然是最深的那个啦!
一篇文章虽不可用字太少,也不可用字太多。太多则容易离题,甚至令读者失去读下去的意思。发起博客时,我决定了文章要短小精悍。但有些还是不免超出了一千字。
女再问:那你愿意为我跳海吗?(为我死吗?)
男答道:当然。
女再问:你愿意为我跳南中国海还是太平洋?
男答道:有分别嘛?反正都要死。
女孩说:有,去太平洋要by airplane的,你会不会放我飞机?
男孩说:哦...
读者之所以会去读,必定是因为对某方面的思想怀有好奇的心理。一旦这种好奇的心理得到满足之后,很容易会判定世上存在这样的心理,而这样的人就是这样,那样的人就是那样的。
后记:
国人真的平均每人一年只读一两页的书吗?我们的思想是馒头还是包子?馒头虽然没有馅,但是只要有人需要,馒头还是可以让人感动的。如果不需要,包子也只不过是八毛一个,一个不起眼的东西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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